学习校规校纪有感校规校纪学习材料公物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公物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充分管好用好学校资产,确保教学、日常生活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一、管理范围1、学生所在教室、宿舍楼房的内外墙壁、地面、走廊、楼梯扶手等。2、教室内课桌椅、门窗玻璃、风钩、插销、讲台、黑板、窗帘、电扇、开关、日光灯、插座、广播以及各种线路等。3、实验、实训间内所有设备4、电教室内所有设备5、宿舍内所有设备6、建筑物内所有消防设备7、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以及所有办公场所的公物8、校园内其它一切公共设施二、管理制度1、学校所有公物,属国有资产,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一配发、统一调配,任何个人无权转移国有资产或自行拆装,改变用途。2、实行谁管理谁负责,公物损坏,责任人要及时落实责任,并按标准赔偿。3、消防器材管理实行各各部门门前区域责任管理,对破坏公物加倍赔偿。4、每学期开学前,后勤服务中心对各部门室内公物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所有公物登记造册与相关负责人进行公物交接,落实公物管理责任。5、每学期结束前后勤服务中心与责任人一道验收公物,对损坏或丢失者,按公物赔偿标准及时落实赔偿,对损坏公物落实不了责任的情况下,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6、各部门需使用公物,必须统一向后勤中心区公物管理员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后勤管理员对领用的公物建第1页共20页立公物台账。7、各各部门办公场所配发的公物,后勤中心定期检查完好情况,如发现损坏或丢失,落实责任及时赔偿。8、各部门室内配备的风钩、玻璃、开关、插头(座)、电灯、门、窗、下水道堵塞、电源线路、安全防护及公共设施等除不可抗拒的灾害损坏外,人为损坏按市场价格加维修工工资进行赔偿,并纳入考核。9、各部门申请公物维修,需先到后勤中心填写公物维修单,提出书面申请,经后勤中心管理员调查核实后,属于自然损坏的公物,后勤中心按轻重缓急,予以安排维修;属于人为故意损坏的公物,经后勤中心划价后,班级、个人需向学院财务室缴清维修款,方可施工维修,纳入各部门考核,情节恶劣者,处以适当罚款,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10、后勤中心对公物维修进度予以公布,公物维修后,相关责任人在《公物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11、教职工调动、退休或工作调整须先同后勤中心办理办公、宿舍公物交接手续,如有丢失照价赔偿。手续交接不清,不予办理有关手续。12、公用设施实行区域分片管理,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内外胡涂乱画,以及破坏公物,如有发现者,必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未发现者由班集体负责赔偿,并纳入相关考核。13、能积极举报或抓获损坏公共设施的人,及时报告后勤中心,查实一件给予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14、报废物品统一交后勤科中心,经后勤科核实无法维修的公物,按相关规定作报废处理。卫生管理制度学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是广大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场所,为了创造一个优美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一、凡是学院的师生员工、临时工以及进入学院的其他人员,都有爱护学院公共设施,保持校园整洁的责任和义务。第2页共20页二、严禁在校园内、学生宿舍非指定地点张贴通知、广告和其它宣传品,严禁在校园内乱涂乱画,违者罚款10-50元,并负责将污物清理干净。三、践踏草坪、毁坏树木、花草、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垃圾者,跟据情节,罚款10-1000元。四、严禁在道路、消防通道、防洪通道上搭棚或堆放物品。五、严禁随意搬动或挪用上下水、消防、电力、通讯井盖和其他设施,违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30-100元。六、严禁在校园非规定范围内摆摊叫卖。学院内部服务部门或个人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服务工作,有负责该区域清洁卫生责任,违者罚款10-50元。七、严禁车辆在校园内鸣喇叭,进入校园内的车辆必须限速5km/小时内。停车时,须在指定位置。八、严禁在校园、景点、水池中洗衣物、洗拖把或向池内倒污水、扔石头、杂物等。九、严禁在校园内、学生宿舍内追逐嬉闹、高声喧哗、讲粗话、打架斗殴、酗酒或其它不文明行为。十、未经允许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教学楼内、教室内点火或燃烧杂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