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校规校纪有感校规校纪学习材料公物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公物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充分管好用好学校资产,确保教学、日常生活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一、管理范围1、学生所在教室、宿舍楼房的内外墙壁、地面、走廊、楼梯扶手等
2、教室内课桌椅、门窗玻璃、风钩、插销、讲台、黑板、窗帘、电扇、开关、日光灯、插座、广播以及各种线路等
3、实验、实训间内所有设备4、电教室内所有设备5、宿舍内所有设备6、建筑物内所有消防设备7、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以及所有办公场所的公物8、校园内其它一切公共设施二、管理制度1、学校所有公物,属国有资产,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一配发、统一调配,任何个人无权转移国有资产或自行拆装,改变用途
2、实行谁管理谁负责,公物损坏,责任人要及时落实责任,并按标准赔偿
3、消防器材管理实行各各部门门前区域责任管理,对破坏公物加倍赔偿
4、每学期开学前,后勤服务中心对各部门室内公物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所有公物登记造册与相关负责人进行公物交接,落实公物管理责任
5、每学期结束前后勤服务中心与责任人一道验收公物,对损坏或丢失者,按公物赔偿标准及时落实赔偿,对损坏公物落实不了责任的情况下,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6、各部门需使用公物,必须统一向后勤中心区公物管理员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后勤管理员对领用的公物建第1页共20页立公物台账
7、各各部门办公场所配发的公物,后勤中心定期检查完好情况,如发现损坏或丢失,落实责任及时赔偿
8、各部门室内配备的风钩、玻璃、开关、插头(座)、电灯、门、窗、下水道堵塞、电源线路、安全防护及公共设施等除不可抗拒的灾害损坏外,人为损坏按市场价格加维修工工资进行赔偿,并纳入考核
9、各部门申请公物维修,需先到后勤中心填写公物维修单,提出书面申请,经后勤中心管理员调查核实后,属于自然损坏的公物,后勤中心按轻重缓急,予以安排维修;属于人为故意损坏的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