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情况说明——(可编辑)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情况说明徐州山水木业有限公司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经届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工会委员会名称:单位登记注册类型:女职工人数:人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单位法定代表:工会主席:协商首席代表:首席职工代表: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甲方代表人数:()人女职工代表人数:()人甲方首席代表(签字盖公章):工会方首席代表(签字盖公章):年月日年月日劳动部门审查意见及备案时间:年月日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为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更好地发挥女职工在企事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女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由企业行政与工会平等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本协议对企事业单位和女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四条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积极协助企业做好女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女职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女职工技能水平共谋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条款第五条提高女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及企业管理的程度和能力扩大女职工参与、依法维护的渠道
第六条逐步提高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的比例使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第七条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依法经职工民主选举后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和监督权利
第八条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全过程积极推动落实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女职工组织最大限度地将女职工吸引到女职工组织中来加强对女工培训工作
第十条女职工委员会参与制定及修改涉及女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十一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