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任务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市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任务分工。一、主要目标x年,全市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7个,示范村15个,改建农户卫生厕所40000个,新建公共厕所110座。其中:x区创建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县,创建示范乡镇3个,示范村6个,改建农户卫生厕所1x个,新建公共厕所30座。x区创建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2个,改建农户卫生厕所5500个,新建公共厕所20座。x市创建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3个改建农户卫生厕所10000个,新建公共厕所20座。x县创建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2个,改建农户卫生厕所4500个,新建公共厕所20座。x县创建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2个,改建农户卫生厕所8000个,新建公共厕所20座。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具体目标:x区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达到80%以上,源头分类覆盖率和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30%、20%。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率达到90%。x市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达到65%以上,源头分类覆盖率和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20%、10%。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率达到80%。x区、x县、x县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50%以上,源头分类覆盖率和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10%、5%。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率达到80%。工作重点: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或处理)、县处理”的主体模式,配齐垃圾处理场所、中转站、收集点、垃圾箱、各式密闭转运车辆,建立环卫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处理、运营维护机构队伍和收运处置体系。禁止直接焚烧和露天堆放垃圾。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试点,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全面开展清理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村庄周围积存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消除垃圾山、垃圾围村等现象,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分管领导:X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二)全面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具体目标:区、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70%和55%,x区、x县、x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0%。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地区,厕所粪污治理要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衔接,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专业化企业或个人进行改厕及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有条件的村庄,将厕所粪污与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分管领导:X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三)有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具体目标:X区、x市农村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50%、30%,x区、x县、x县达到15%。工作重点: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对距城镇较近的乡村统一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收集处理;对离城镇较远、地势较为平坦、人口居住集中的村庄,新建集中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对地形条件复杂、居住相对分散的村庄,按照能集中不分散、能大集中不小集中的原则,分区域建设集中或分散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减少后期运营维护工作量。对不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村庄,引导农户对生活废水二次利用,不向公共场所随意倾倒。加强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恢复农村水生态。分管领导: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四)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具体目标:实施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村内沟渠、农业生产废弃物和改变不良生活习惯行动,X年底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生活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工作重点:严格执行《X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