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免费保修及对整个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调校
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交付甲方之日算起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全部设备、材料提供为期三年的免费保修,时间从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其他约定:(合同签订时另行商议)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2小时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确定的总工程款的5%本工程双方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通过XX省文物局验收通过后三年内付清
第1页共11页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篇:文物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文物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北京国会旧址圆楼修缮工程发包方(甲方)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承包方(乙方)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一级文物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