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XX县区司法局2016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一、人民调解工作1、要认真做好民间纠纷排查治理工作
民间纠纷排查治理实行经常性排查与重点时期、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集中排查治理相结合的方式
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85%以上的纠纷解决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每个乡(镇)、村调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全方位、多层面地掌握本辖区民间纠纷的动向、成因、特点,把分析报告报县局
实行民间纠纷首接负责制,实现“四无”(即无民转刑案件、无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自杀、无因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械斗、无因调解不当、不及时引发集体上访)案件
因调解不及时造成“四无”案件发生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要深化护城河建设工作,巩固、完善接边乡镇调解组织,切实发挥联防联调作用,开展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接边地区特别是北京周边地区社会稳定
3、要积极参与“三位一体”调解体系的构建
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有效方式,逐步建立起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互动交流的人民调解机制
建立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派出所、土地所等部门的联合调解工作制度,增强工作合力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三位一体”调解体系中的基层作用
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在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的基础上,加大对群体性、家族性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恶性事件发生
4、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提高调解文书质量
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按照“六有”、“四规范”、“九上墙”的标准建设,设立专门人民调解庭,调解庭达到30平方米以上,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徽章、印章、程序、制度、文书、报表“七统一”
调解文书的规范统一是今年调委会工作的重点,对调解文书要进行抽查验收,对不符合标准的要进第1页共3页行整改
在调解协议书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