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山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具体实施内容是怎样的呢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山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山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湖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河口水利工程等)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三条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河道的主管机关
各设区的市、县(市、区)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四条根据《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本省的河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一)黄河、漳卫南运河、沂河、沭河、韩庄运河及南四湖的堤防和枢纽工程,由设区的市、县(市、区)的人民政府及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国家授权的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管理
(二)大汶河、泗河、东鱼河、洙赵新河、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大沽河、潍河、小清河、梁济运河等大型河道及南四湖水域、沙洲、滩地,在省河道主管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下,由上述河道所在设区的市的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
(三)大型河道的重要支流和跨县(市、区)的中小型河道,由设区的市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或者在设区的市河道主管机关的组织协调下,由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
(四)其他河道由县(市、区)的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或者在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的组织协调下,由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河道水质
各级人民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政府应当依照水污染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