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在律所实习的心得体会3篇这次在律所实习让我们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尤其要注重对沟通能力的培养。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下面是范文网带来的在律所实习的心得体会,欢迎欣赏。在律所实习的心得体会一:很快,在律所待也有半个月了,期间熟悉了婚姻法和继承法,看了很多卷宗,学会怎么去装订一个卷宗,安排哪些资料以及先后顺序,开了两次庭,一个在中原区基层法院,一个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只剩省高院没去了。结识了严谨敬业多识的李主任,好些律师,熟悉了律所一般的工作流程,自觉受益匪浅。还记得去之前,我想象着能和律政新人王里一样,最起码自己也能帮着做点什么。真正到了那里才发现自己能做的非常少,首先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法律知识的欠缺,因为还没有学习部门法,所以在实务操作中,具体的法律适用自己是很困难的,给出一个案子,模模糊糊知道该怎么做,但是就是不知道适用的是哪一条,就不得不再翻法律条文。现在想,怪不得第一天主任再给我离婚的卷宗时,就给我了一本民事法小全书,到底是过来人,什么情况都能考虑到。看到书上主任做的笔记,条文使用时间的仔细标注,司法解释的效力沿用,很细致的一笔一笔划着,我只觉得主任三十多岁能做到这一步,很是不容易,功夫在自己,才能得意在平时。其次,在一个律师事务所里,律师都在外,一个新人在所里能做的真是非常少。在所里实习了,才知这一行新人的不容易。想起尹大哥的一句话,这一行,新人能饿死,老人吃不完。虽然绝对了一点吧,但也不无中肯。一个新人想出头,必须踏踏实实的熬下去,只有这样才能熬出来。我看实习的律师们都是,有复杂的案子来咨询,自己也困惑,还得请教主任,而稍微空闲的时候呢,都在看书,补充着知识,这一行,唯一不变的,恐怕就是与时俱进了。再者,现实和想象真的是不一样的。在我的想象里,律师这一行是高度智慧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的,工作环境也像律政里一样,大家整理资料,准备开庭。而现实的却并非如此,案件咨询和案件受理,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神圣,都是在一种估量的氛围里(可能这个形容有点抽象,总之就是很模糊了),这都透露着一种法治的缺失。你想,在一个法律机构里,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日常生活了。人们的法治观念还是不强,没有形成一种常识。还有就是审判了,这和法院有关。从我在中院和基层对比来看,基层做的比中院要好,法官还讲普通话,审前明显研究了卷宗,庭审也严谨有序,而那次中院的开庭真的很失望,我觉得就像劝架一样,没有一点技术含量。经过这两次开庭,我想当一种制度真的落实时,设立者可能想不到真正实行起来到底是什么样子。书本上一直写得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或者现在张院长正推行的人民陪审团,受理案件,权力制衡,保证司法公正等等,可这些制度真正实施的样子,却怎么也不能让我相信,司法这样就能公正。所以,我更加支持了审判要有威严,要有威慑力,大家围在一起就很可能腐败在一起,司法对民众的亲和力固然重要,但我想,更重要的应该是公平和正义,即便是民众,也更加会选择后者吧。以现有的经历以及查阅的卷宗来说,一个律师在一个案子上下的功夫,要比法官下的多。我也相信,一个职业律师的专业能力应该是高于法官的,而且,越是级别高的法院法官,他事务操作的机会就越少,这是我国的诉讼体制决定的,而律师,往往是一个案子一直做到终审。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律师把我的要比较多,也比较透彻,但可惜的是,最后的决定权在对方手里。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审判体制真的是相差太大。就以大陆和香港的审判来说吧,香港更依靠的是律师的庭辨,对当事人权利的分析和维护,所以,常常在一场审判中,律师总是很出彩,也常常能左右胜败,整个审判过程是一场智慧和敏捷的竞赛。而我们大陆的审判却过多的主导在法官,双方陈述,法官定夺,律师能发挥的最终作用可以说很少(我这样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