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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只通告模板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良好的城乡生活环境,决定进一步规范全县犬只管理
下面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犬只通告,供大家参考
犬只通告范文一加强犬只管理通知为加强公园安全规范管理工作,现就公园众多区域养狗之现状做如下规定并通知:一、养犬户主需携带所养犬只图片在保安室进行登记
(附表一)二、经公园认可养犬之区域,户主需合理安排犬只的活动区域,及时处理因进食、排便产生的环境脏污、恶臭等问题
三、如因所养犬只管理不善,对公园及外来人员等造成人身伤害及相关损失,由养犬户主负全责,与公园无关
四、对于无登记,无认领及不合理之犬只,公园将自行驱离或送人处理,坚决不允许闲野犬只在园内出现
五、养犬户主一经登记,即为视同认可以上要求,并接受安全协议内容制约及公园监督管理,如有违背,自愿接受责罚犬只通告范文二关于加强城区犬只管理的通告泸定县城区居民:近期,泸定县城区屡发流浪犬只伤人事件,引起大多数市民的恐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发生和传播,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安排,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区犬只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通告
一、泸桥镇北段社区、南段社区、沙坝社区范围和田坝新城建成区均为限制养犬区域;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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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上述区域内独门独户的养犬户必须于11月4日前将所养犬只进行圈养或拴养(拴养绳链不得超过3米),所养犬只身高一律不得高于35厘米,不符合养犬条件和犬类标准的请于11月4日前自行处理;三、11月4日开始,县公安局和县综合执法局将对无主犬只和流浪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