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与思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典型案例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案例类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矛盾纠纷受理时间:20XX年5月16日矛盾纠纷类型:医疗纠纷调解组织类型:医疗纠纷调委会供稿:**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审稿:**市司法局XX省司法厅基层处司法部基层司检索主题词:人民调解医疗纠纷**市医疗纠纷调委会二、案例正文采集袁某与**市某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案情简介】2008年4月,患者袁某(男,68岁)因直肠癌在**市某三级甲等a医院(简称a医院)行经腹会阴联合直肠癌根治术,乙状结肠造瘘术,术后行放疗及化疗治疗。20XX年6月,袁某因支气管扩张并咯血到**市某三级甲等b医院(简称b医院)就诊并住院,当袁某病情稳定后,b医院检查发现其直肠癌复发,进行了直肠癌切除术,术后在皮下放置引流管一枚,期间引流管脱落未见去向。随后患者又因其他病因3次入住b医院,2次做盆腔ct均未发现异物。袁某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臀部疼第1页共4页痛难忍,长期卧床,无法进行体力劳动,直到20XX年5月在**市某三级甲等c医院(简称c医院)做盆腔ct显示:直肠癌术后改变,直肠走行区可见管样高密度影。这才找到了六年前去向不明的引流管。20XX年12月,袁某于c医院手术取出长约5cm,直径0.7cm的引流管。为此,袁某的儿子带着律师和媒体记者找到了b医院,为其父讨说法,要求医院赔偿其父亲30万元,经过多次与b医院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患者家属不想打官司,也不愿意做医疗鉴定,只想尽快解决纠纷,因此申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调委)进行调解。市医调委征求b医院同意后,受理了此纠纷,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过程】在调查了解过程中,调解员与医患双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了解到双方矛盾集中在赔偿数额认定问题。b医院承认医务人员存在问题,愿意给予患者袁某1.5万元作为补偿,并免除其六年来多次检查的费用。但是袁某的儿子坚持要求赔偿30万元,指出因为袁某长期卧床,还专门请了护工照顾袁某的起居生活,因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等赔偿都不能少。由于赔付金额差距较大,医患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调解难度很大。针对医患双方矛盾的焦点问题,市医调委组织了相关的医学专家、律师进行案例讨论分析,认为袁某体内的引流管去向不明,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应为四级医疗责任事故,b医院的医务人员对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我国《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相关规定,患者袁某不构成伤残等级,但应当适当地给予一定补偿。最终专家讨论建议b医院一次性给予患者袁某3万元的经济补偿。调解员根据专家讨论的意见,首先与b医院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明确指出患者体内引流管的丢失,b医院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虽然对患者没有造成太大的身体损伤,但是给患者精神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六年来患者饱受折磨,再加上年事已高,应该适当地给予其精神上的抚慰,建议b医院给予患者袁某3万元的经济补偿。b医院经研究后最终表示同意。明确了院第2页共4页方的态度后,调解员与患者袁某的家属进行了沟通,调解员表示很能理解患者所遭受的痛苦,并讲述了自己的亲人生病遭受痛苦不幸离世的经历,引导患者家属认识到最重要的应该是让老人享受天伦之乐,而不是让老人长期陷入案件补偿纠葛中。在调解员的多次开导劝说下,患者家属慢慢松口表示可以降低其诉求。此后,又经过多次的调解,患者家属同意了市医调委的调解建议,医院也诚恳地向患者袁某及其家属表达了歉意,医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调解结果】20XX年6月23日,医患双方共同到市医调委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对以下内容达成一致:1、b医院一次性向袁某给付人民币3.8万元,于20XX年7月22日前付清。本调解书签订后,患者袁某不再向b医院及其相关医务人员提出其他赔偿要求,双方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2、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对方声誉。患者袁某不再就该事件向司法、行政、新闻、消协等部门进行举报或提出任何要求。调解协议签订完毕后,市医调委协助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以赋予人民调解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