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调研报告根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为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实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情况的报告,4月中旬至5月中旬,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久华带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代工委和医保局相关人员,深入青龙街道、凤鸣镇、龙角镇、故陵镇、南溪镇、江口镇、沙市镇、医保局、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平药房、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通过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走访部分患者的方式开展了深入调研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成效我县从20XX年试点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和20XX年实施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以下统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以来,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始终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作为改善民生、解决民困、构建和谐、促进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参保补偿逐年提高
全县城乡合作医疗参保人数从20XX年的121
3万人提高到20XX年的126
2万人,参保率从93
15%提高到96
9%,当年筹集合作医疗基金从20XX年的1
73亿元提高到20XX年的3
69亿元,到20XX年累计结余基金1
9亿多元,参保受益群众从20XX年89
3万人次提高到20XX年的127
4万人次,连续三年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组织机构比较健全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主任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的事权和责任更加明确,县政府对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管理考核制度、机制比较完善;在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统一设置了居民医保服务窗口;42个乡镇(街道)成立了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具体实施管理
(三)补偿政策更加惠民
县政府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遵循“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的原则,对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不断调整和优化,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