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职党员设岗实施意见为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切实加强社区无职党员教育管理,使社区无职党员“有职有位、有位有为”,调动社区每个党员参与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健全社区无职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监督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央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及《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开展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的重要意义社区无职党员是指在社区居住的没有担任任何职务的党员,主要包括离退休党员、非离退休没有担任任何职务的党员、个体私营党员、下岗流动党员、自由从业人员(含待业者)等,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有着最经常、最密切的联系,他们的言行直接代表和影响着党的形象。在社区无职党员中建立和完善“设岗定责”制度,为他们搭建发挥作用的载体和舞台,切实解决部分社区无职党员“无权管事、无岗履责、无需理事”的问题,有利于增强社区无职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党性观念,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激励约束,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用岗位的形式把党章规定的党员职责和义务进一步具体化、明细化,能够充分调动社区无职党员参与党建工作、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党员形象,密切党群关系,切实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各街道(镇)党(工)委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党员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指导思想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为核心,第1页共5页以促进党员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以创新活动方式为手段,引导和激励无职党员在各自岗位上自觉践行党员先进性要求,积极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带头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服务群众展示党员的形象,树立党组织的威信。三、基本原则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任务,激发和调动社区无职党员参与基层事务管理、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从社区实际出发,合理设置、调整党员发挥作用的岗位。坚持于法周严、于事简便,便于党员领岗履责和考核监督。3、以人为本,因人设岗。充分考虑社区无职党员的素质、特长、年龄、体能、居住等情况,尊重党员意愿,发挥党员特长,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鼓励党员自愿参加“设岗定责”,适时适度,量力而行,不搞强迫命令,不给党员工作生活增加负担。4、以岗定责,强化考核。明确岗位目标责任和责任人,量化各岗位的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赋予党员相应权力,做到责、权、利统一。加强考核监督,定期总结表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岗位责任落实。5、认真实施,务求实效。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充分体现就近便利、注重实效的精神,防止操作程序过于繁琐。及时调整充实“设岗定责”内容,逐步扩大“设岗定责”范围,确保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四、岗位设置和职责内容围绕推进社区建设和加强社区党建工作,重点在以下方面设岗定责。社区党组织可结合各自实际增减岗位。1.党建工作岗。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党章;督促和帮助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转移组织关系、参加党的活动;担任“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协助健全党组织;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居民群众意见和呼声,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第2页共5页2.参政议政岗。支持社区居民自治,关心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主动参与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咨询,为解决社区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当好社区干部的参谋助手。3.民主监督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