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模板)《终身寿险参考计划基本条款》第一条保险条约本保险条约(简称本合同)所载的保险条约概要、条目、申明、讲明、人身保险要保书(简称要保书)、复原保险条约效能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如适用者)、附加保险条约及别的商定书,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本合同内任何条目的变动、订正或删除,须经“本公司”的总经理或总经理托付的副总司理,代表“本公司”签订并附以讲明,方为无效
第二条名词界说一、保障现金代价:是指“保险条约概要”上的“保障代价表”所列的统一称号的金额
二、保险条约周年日:是指根据“保险条约概要”上所载的“保险条约生效日”起开端的周年日期
三、存款本钱:是指保险条约内任何存款的本钱,此本钱将按国民银行划定的利率复息计较
最高幅度不克不及跨越同期固定资金存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四、本钱:是指补缴保险费以及身死补偿金额的本钱,“本公司”根据在当年度贸易银行所定的二年期储蓄取款的月利率复息计较
五、未到期保险费的现值:是指一次性预支保险费中的所有未到期保险费及其累计本钱
计较本钱的年复利率与“保险条约概要”上所载计较一次性预支保险费的利率沟通
第三条保险义务的开端及每期保险费的缴付“本公司”自“保险条约概要”上所载的“保险条约生效日”起,对被保险人执行应负的保险义务
每期保险费,应按照“保险条约概要”上所载的缴费体式格局,向“本公司”缴费,直至“缴费期满日”止
第四条宽限期除首期保险费外,每期保险费到期日起六十天内为“宽限期”
在“宽限期”内,本合同仍然无效
除根据本合同第九条“弗成褫夺之权益”第二条条目的划定来处置外,逾“宽限期”仍未缴付保险费,本合同即生效,而“本公司”对本条约的统统义务亦告终止
第五条复原保险条约效能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两年内,投保人可向“本公司”提交书面恳求,恳求复本来合同效能(简称复效)
但投保人须向“本公司”供给被保险人的康健证明,并获得“本公司”接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