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的写作感想一、法律文书
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物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二、法律文书的类别:1、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物文书
2、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侦察文书
三、法律文书的产生必须具备那些条件:1、一定社会中的法律必须达到相当完备的程度,因为法律文书是伴随着法律的产生而产生的,是实施法律而服务的
2、必须具有较为系统的文字工具,因为文书是要用文字来写的
四、侦察文书
是指公安机关和其他依法具有侦察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辑私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五、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是公安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定的法律文书
六、接受刑事案件登记使用的条件:1、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的
2、犯罪嫌疑人自首的3、有关单位移送的
4、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的
七、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
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审理拘留案件时,于三日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关犯罪事实的证据,报请县级以上公安局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所制定的文书
八、提请批准延长侦查押期限意见由正本、副本、存根组成
九、起诉意见书
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及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第1页共6页移送审查时制定的文书
十、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简称检查书
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司法公文
十一、起诉意见书
是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于本院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侦查终结,认为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时制作的文书
十二、起诉书
是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