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汇报为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县依照省、市财政部门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现将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霍发[20XX]6号)、县政府出台了《xx县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霍政办[20XX]125号)、县纪委出台了《xx县“三公”经费网络平台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霍纪字[20XX]21号)、县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霍财预[20XX]193号),都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作出了明确要求,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都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干事的思想,把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监督,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确保20XX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在20XX年基础上压缩5%
(一)严格预算管理,加强源头控制
财政部门在审核批复部门和乡镇编制的年初预算时,严格按文件要求核定各部门的综合定额,明确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县纪委结合各单位实际下达“三公”经费控制指标,使之做到有据可循
县国库支付中心在兑付“三公”经费支出时严格把关,严禁超标
通过强化预算管理,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二)建立制度约束,减少“三公”支出
县纪委对公务接待用餐、礼品、会议、车辆管理以及考察等涉及的“三公”经费支出进行精细化管理,明确各项支出的标准和申报要求
凡“三公”经费支出,必须按时通过县纪委的智能阳光纪检监察管理平台向其申报审核;县国库支付中心通过在线平台打印申报单位分类支出统计分析表,未通过审核的或超出指标的,一律不予支付;县审计局在线实时审计,将监审关口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