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地方税收调查汇报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我县货运物流业得到迅猛发展,2008年1—10月份货运物流业入库地方税收1009万元,同比增收774万元,增长329
4%,已成为县地方税源重要增长点,进一步加强货运物流业税收征管是当前税收征管的工作重点,为此,我们对目前货运物流业的征管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一、货运物流业税收征管现状(一)货运物流业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拥有(含租赁)货物运输车辆415辆,承载运输总吨位数为3350吨,其中自开票纳税人1户,拥有货物运输车辆50辆,总吨位数为516吨,代开票纳税人6户,拥有(含租赁)货物运输车辆365辆,总吨位数为2834吨
2008年1—10月份全县累计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3555份,开具金额为14650万元,征收入库货运物流业营业税439万元
(二)货运物流业税收管理模式
一是实行按有限公司管理的代开票纳税人为主体
公司办理法人营业登记与税务登记,车辆全部为公司所有,纳入公司统一管理,按公司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公司对租赁车辆一般实行融资租赁,车辆经营者与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按期缴纳合同约定款项,经营盈亏由车辆经营者自负,公司提供货运信息或调配车辆承运人的货运业务,养路费、税收、管理费等由公司向车辆经营者收取后向相关部门统一办理缴纳手续,代开货运发票的程序是由车辆经营者向公司提供承运合同或其它运费结算资料,公司汇总各车辆经营者的开票信息后向地税机关提出申请,地税代开票机关审核后开具货运发票
二是自开票纳税人自行申领开据货运发票
自开票纳税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租用办公场所的,则租期都在1年以上;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具有自备运输工具,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
由自开票纳税人向地税机关申请领购货运业发票,按开票收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