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项目名称: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位于高碑店市团结东路北侧光华路东侧的工业用途房产抵押价值评估委托方: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估价方:保定市东方固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估价人员:李娜白同滨估价作业日期:2009年9月7日—2009年9月8日估价报告编号:保定东方(2009)字第0042号fish目录一、致委托方函…………………………………………………………1二、估价师声明…………………………………………………………2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3四、房产估价结果报告…………………………………………5五、房产估价技术报告…………………………………………9六、附件0fish一、致委托方函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受贵公司的委托,本公司对贵公司所有位于高碑店市团结东路北侧光华路东侧、房屋所有权证为高碑店市房权证团结路字第9831810号、第9831811号,总建筑面积为27912.47平方米房产进行了实地勘察、勘测和有关资料的收集等工作。结合估价对象的建造年代、建筑结构、配套设施、功能等因素,按照国家规定的各项法规文件及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及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等,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合法、谨慎的原则,在以2009年9月7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抵押价值进行了评估,供贵公司房产抵押贷款时参考。估价人员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通过进行科学的测算和对影响房地产价值因素的综合客观分析,综合确认估价结果:估价对象在2009年9月7日的房产抵押价值为人民币4424.04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肆佰贰拾肆万零肆佰元整。(总价取整至佰元)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424.04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肆佰贰拾肆万零肆佰元整。(总价取整至佰元)至估价时点,房地产估价师知悉估价对象无法定优先受偿款。本报告交付委托方估价报告元件叁份,报告复印件无效。保定市东方固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二○○九年九月八日0fish二、估价师声明我们郑重声明: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和准确的。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及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5.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实地查勘人为白同滨,估价人员不承担对评估标的物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和其他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于接触到部分进行检视的责任。6.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7、本估价报告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资料失实造成评估结果有误差的,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不承担相应的责任。8、本报告需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复印件无效。注册估价师证号签字盖章李娜1320080057白同滨13200200111fish2fish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一、估价报告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1、本次估价以估价对象持续使用为假设前提。假设估价对象权属清楚,房地产所有人及土地使用人拥有合法处分权,运作处分方式合法。2、委托方提供资料属实,本次估价建筑面积以委托方提供的高碑店市房权证团结路字第9831810号、第9831811号房屋所有权证所记载的面积为依据。土地面积以委托方提供的高国用(2008)第0545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记载的面积为依据。该面积如有变动估价结果应进行相应调整。3、本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是在公开市场前提下求取的房地产抵押价值,未考虑快速变现等处分方式带来的影响。4、假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状况与在完成实地查勘之日的状况一致。因为勘察时只能对委估建筑物外观、现状进行一般性勘测,对其内部质量无法进行实质性检测,只能以其建筑质量符合原设计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为假设前提。5、假设房地产市场在报告有效期内没有较大波动,在报告使用有效期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