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纪念日讲话稿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日资料抗战胜利纪念日1945年9月2日,日本天皇和政府代表、外务大臣重光葵及军方代表、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在停泊在东京湾的美国海军战列舰“密苏里”号的甲板上,签字向包括中国在内的盟国无条件投降,徐永昌代表中华民国在日本投降书上签字确认
1946年4月,中国国民党中常会决议将一年前庆祝胜利的首日9月3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国定纪念日”)
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通告,规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xx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为何将9月3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xx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国家立法的形式通过决议,确定每年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这一决议,延续了中国政府关于抗战胜利纪念日的相关规定
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正式签署投降书,标志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最后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由周恩来总理签署的通告,确定抗日战争胜利日为9月3日
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作出贡献的人们,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彰显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表明中国人民热爱和平、维护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成果和国际公平正义的坚定意志
放假通知xx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
第1页共2页为使全国人民广泛参与中央及各地区各部门举行的纪念活动,xx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
9月3日至5日调休放假,共3天
其中9月3日(星期四)放假,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