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四中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积极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校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的意义1.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是保证社会高效运转和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必要条件,符合我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就是要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学校在全社会更好的发挥基础教育的作用
2.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对学生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造就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
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人文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3.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对于规范我校教学活动,提升教师的基本素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4.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逐步提高应用规范化语言文字水平的过程,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审美教育的过程
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是提高全体教职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指导思想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为指导,以《甘肃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为要求,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学常规管理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之中,以强化学生写字、识字教学和教师普通话培训、测试为抓手,引导学生在愉快学习中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