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反舞弊机制建设探讨2014-10-29中华网财经来源:21cn生活2014年10月企业反舞弊机制建设探讨张立甫瀚咨询联席董事企业开展经营活动,面临着多变的经营环境和各种不确定因素
企业因其行业、规模、地域、市场、经营模式、发展阶段的不同,面对风险也不尽相同
不过,企业内部和外部人员开展职务欺诈行为,给企业和股东带来损失的情形,也就是舞弊风险,普遍适用于任何企业
换句话说,舞弊有可能在任何企业发生、给任何企业带来损失
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自1996年开始对职务舞弊案例开展调研,历年发布的报告指出,一般企业每年因为舞弊而导致的损失占企业收入额的5%
而除了直接经济损失,受损的还有无形的公众形象和市场声誉,以及客户、商业合作伙伴、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以及监管机构对企业的信心
有一类轻视舞弊风险的观点,在部分管理者或股东中较为常见,这类观点认为,在自己的企业中,虽然不排除发生舞弊的可能性,但这个可能性比较小
理由是:企业过往从未发生过舞弊事件,或者,企业运行已经比较规范,又或是对主要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个人信任
持上述观点的管理者和股东,在企业发现任何实际舞弊或疑似事件以前,往往不会专门针对舞弊采取行动和投入资源
我们如何看待这类观点的合理性
先看两个案例和统计事实:在2013年沸沸扬扬的葛兰素史克事件中,据记者报道,葛兰素史克共享财务服务中心总监表示,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非常严格”,“如果要向外人行贿,账面上肯定是过不去的”,“我们公司正常的请客、送礼,单人标准不得超过300元,审核得很严
”但事实表明该报销制度几乎没有约束作用
受环境影响和利益驱使,中国的销售人员利用公司在会议费支出上的控制漏洞,利用壳公司套取企业现金,以开展行贿或中饱私囊
美国BrighamYoung大学的研究者开展过一项统计研究,这项研究试图知道,那些舞弊人员,作为一个群体有什么特征
结论是:和一般人群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