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促进我国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地制订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现状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截至2013年底,我国有医疗卫生机构97
44万个,其中医院2
47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
54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
12万个;卫生人员979万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21万名;床位618万张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
55张、执业(助理)医师2
06名、注册护士2
2004—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由每年39
91亿人次增加到73
14亿人次,年均增长6
96%,住院人数由每年6657万人增加到1
91亿人,年均增长12
但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与布局不合理、服务体系碎片化、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扩张等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有待提高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相对较低
执业(助理)医师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45%;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10%
二是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影响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公平与效率
西部地区医疗卫生资源质量较低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利用效率不高
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
公立医疗机构所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