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标准号:GB50370-2005发布日期:2006年03月02日实施日期:2006年05月01日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版单位:中国计划出版社摘要: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2695-文《2001——2002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要求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六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设计要求、系统组件、操作与控制、安全要求等
8等条为强制性条文
1为合理设计气体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七氟丙烷、IG541混合气体和热气溶胶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
3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
4设计采用的系统产品及组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
1防护区protectedarea满足全淹没灭火系统要求的有限封闭空间
2全淹没灭火系统totalfloodingextinguishingsystem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放设计规定用量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3管网灭火系统pipingextinguishingsystem按一定的应用条件进行设计计算,将灭火剂从储存装置经由干管支管输送至喷放组件实施喷放的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