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工程合同书工程名称:百汇香山A1~A4#楼及东侧厢楼楼体亮化工程甲方:鞍山凯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海城市河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十月日发包方:鞍山凯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代表:地址:电话:邮政编码:114200承包方:海城市河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代表:地址:电话:邮政编码:114200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将百汇香山A1~A4#楼及东侧厢楼楼体亮化工程交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同意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百汇香山A1~A4号楼及东侧厢楼楼体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海城市香山北路
3、工程内容:楼体ED护栏管、LED点光源
4、工程正式开工日期:2011年月日始
5、工程竣工交付日期:2011年月日止
6、质量等级:合格
7、合同投标价:120,000元
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1、本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条件
2、当双方对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经过协商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可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三条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汉语书写
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及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国家主管部门规定及现行施工规范、标准
第四条双方职责1、甲方主要职责:做好乙方进场前应由甲方完成的准备工作(提供临时水、电及其他配合工作)
2、乙方主要职责:乙方在施工期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并制定施工工艺、质量管理等以确保施工质量
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乙方在完成所有工作后,交予甲方验收
第五条施工图1、乙方负责绘制竣工效果图一套
第六条甲方代表1、甲方委托全权代表,甲方代表可委派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