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北门大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合同GF-2000-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武夷山市北门大桥拓宽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年二月〇〇〇制定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武夷山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业主")监理人:福建新路达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单位")武夷山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因建设武夷山市北门大桥拓宽改造工程的桥梁工程及接线工程施工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需要监理服务
经业主研究决定委托福建新路达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该工程项目监理人
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和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武夷山市北门大桥拓宽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武夷山市北门大桥拓宽改造工程的桥梁工程及接线工程施工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符合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要求;
工程规模:(该项目全长约212
4m,其中桥梁工程112
4米,接线工程100米;桥梁工程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桥面宽36m,上部构造采用钢筋砼预应力空心板,下部构造为扩基U型桥台、桥墩为扩基柱式墩;本次招标范围为桥梁工程及接线工程)总投资:投资约人民币1700万元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双方约定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即施工监理取费按照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为基础进行下浮,监理费包干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