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农业局办公楼中央空调销售、安装合同甲方:乙方:黄石志诚电器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安装大冶农业局办公楼中央空调设施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大冶市农业局办公楼中央空调项目2.工程地点:大冶市七里界路3.设备明细详见图纸及清单4.甲乙双方的责任范围和内容:(1)、乙方负责提供中央空调内外机设备、空调送风风道(单面彩板)空调冷媒管及保温、风口等安装材料。(2)、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风道、冷媒管及保温、风口等材料的安装及调试。(3)、甲方负责将中央空调设备内外机电源送到设备的安装位置。乙方负责设备接线端子连接。工程期限:自乙方进入施工场地后45天(根据甲方装修进度)内完成空调系统的隐蔽安装工程,并达到正常标准。第二条工程质量要求:第1页共5页本工程达到:《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一2003》标准。中央空调设备满足系统安全使用要求,外形美观,走管、走线合理规范。第三条工程价款: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总金额为¥760000.00元,大写:柒拾陆万元整。该款项以甲方确认的中央空调施工预算清单的内容为依据。在施工、安装、调试过程中因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项目,按双方协商的价款予以结算。第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乙方收款后开始组织采购设备、材料。2、中央空调内机设备及安装材料到达施工场地,施工时甲方向乙方支付¥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3、所有室内安装隐蔽工程完成,室外主机提货前15天甲方又向乙方支付¥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乙方提主机后开始安装调试。4、中央空调系统调试完成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5、验收审计完成,甲方再向乙方支付¥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6、余款¥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作为质保金验收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五条保修条款1、中央空调设备(人为因素除外)质量保修期从设备安装完毕并试正常运行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18个月。2、安装及材料保修期(人为因素除外):以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为质量保修期。第2页共5页3、在保修期内由于设备或安装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系统故障,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4、保修期内因甲方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及甲方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中央空调设备或安装系统出现事故,乙方只提供免费维修义务,所需更换的材料费用按工厂价格由甲方承担。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在乙方进入场地前三日内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2、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所需用水、电、热力、电讯等施工条件,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正常合理需要;3、甲方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顺利施工,如因甲方不能及时有效协调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导致乙方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4、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在具备安装中央空调设施条件下,提前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施工;5、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等进行审核,并书面予以确认,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问题,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7、乙方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七日内组织人员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调试验收,逾期不进行调试验收的,视为乙方的中央空调系统调试验收合格。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设计使用要求进行施工;2、乙方施工完毕交付甲方全套的设备资料、并负责免费培训业主指定的操作人员,达到熟练上岗操作;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着装整齐;4、如果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除合同以外的其它施工项目内容,按合同单价或经济签证增加的工程量支付给乙方相应工程款项;5、乙方进场后须听从甲方的合理安排,接受业主管理的监督,进场的各第3页共5页种手续需备齐。6、施工过程严格注意安全,如因乙方原因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第七条由于以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