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金融数据信息服务购买合同甲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12月合同编号:金融数据信息服务购买合同甲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市府路69号(邮编121013)电话:0416-3888306邮箱:liuyishang2@sina
cn联系人:刘伊尚乙方: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由由世纪广场1号楼17层(邮编:200127)电话:(86-21)20211888传真:(86-21)20250859联系人:雷宏强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根据公平、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金融数据信息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章产品及服务第一条甲方同意购买乙方的金融数据信息服务(明细见附件一)
服务期为壹年,自2012年12月15日至2013年12月14日止
第二章交付、使用和维护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安装数据要求的伍个工作日内将数据信息服务内容按照双方确认的格式传输到甲方指定服务器上,并以此作为数据库交付的依据
第三条乙方将负责甲方使用数据库期间出现问题的维护工作,这种维护不被认为是数据库质量事故
第四条在使用数据过程中,甲方对于业务数据的咨询,乙方有义务及时解答
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免费技术培训
第六条由于甲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数据库出现故障的,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为修复,但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修复费用
合同编号:第七条双方认识到金融投资的风险性以及财经数据信息的广泛性、时效性、多源性以及不同客户接受财经数据信息的不同效用,因此对甲方及其用户因使用乙方数据及分析结果而进行相关业务可能造成的风险后果自负
第三章价格和支付方式第八条甲方购买的金融数据信息服务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第九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