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堡垒制作安装合同甲方: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精神堡垒一事达成如下合同:1
甲方委托乙方按以下标准完成制作、安装工程
业务类型:(永久标识)制作及安装1
制作内容:精神堡垒1
规格:(见附件)1
安装地点:1
制作及安装期限:乙方应于年9月8日至年9月20日前整体制作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制作周期12日交由甲方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出具书面确认书之日,视为乙方交付完成之日
保修期限:乙方对精神堡垒的标识制作安装工程免费保修12个月,(人为损坏除外)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保修期过后,乙方进行有偿维修,维修费用不可高于市场价
工程费用按以下标准核算
序号工程内容制作数量制作单价小计(元)1精神堡垒合计(人民币:元)制作单价已包含人工、制作、材料、机械、管理、运输、搬运、安装、保修、利润、税金等乙方履行合同所需一切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甲方不承担除上述合同总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
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30%,即¥元整
乙方全部制作工作完成,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
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本合同金额的60%,即¥元整
预留合同金额的10%,即¥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半年后付清
如在质量保证期内该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期限及时维修解决,则甲方有权扣留相应部分的质量保证金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至乙方以下银行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3
甲方每期付款的1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所付款项等额、正式、合法的税务发票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4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文件等制作所需的必要资料,乙方应按合同或订单的约定如期完成制作工作,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交由甲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