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以下统称项目用地)旧城镇改造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2、项目基本情况:(1)地理位置:;(2)面积约为㎡;(3)土地登记权利人:,国土证号(国土证面积㎡),最终改造面积以国土局信息科出的红线图内红线面积为准
;3、项目用地现状:(1)厂房用地㎡,办公用地:㎡(2)出租、使用情况:上述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由甲方实际管理并占有、享有土地权益
;第二条投资额和投资方式1、本项目预算投资总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各方投资分别:(1)甲方投资人民币大写:元(小写¥);乙方投资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2)本次投资交付日期为:年月日,逾期出资按每月%支付违约金
3、投资方式:以项目用地为基础进行三旧改造,开发商品房销售
4、履约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3,000,000元),于本协议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5、乙方承诺自项目审批手续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上述退还予甲方(不计任何利息)
第三条利润分配1、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建成后,利润分配实行税后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各项应缴纳的税务费用后,按下述例分配:甲方:%;乙方:%
2、甲方向乙方承诺,乙方在本项目建成之后可获得不低于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小写:¥30,000,000元)的税后净利润
第四条合作方式1、双方协议以的合作方式开展本项目(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实施三旧改造计划,双方按照合作协议履行义务、享有权益
(2)以甲方名义进行三旧改造项目,甲方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