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計算題1.某酒厂2003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销售成本40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4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其中国库券利息收入2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分析计算该酒厂2003年度应缴纳所得税税额。发生其他费用情况如下:1)业务务招待费30万元。2)直接向某革命老区捐赠50万元,帮助老区建设。3)支付流转税税金滞纳金20万元。4)向有意进行联营的单位赞助20万元。1题:(1)该酒厂的收入总额:6000+200=6200万元(2)准予扣除的项目:①销售成本4000万元,可以完全扣除;1②销售税金40万元,可以完全扣除;③国库券利息收入20万元可以扣除,但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不可扣除;④直接向受赠人捐赠的50万元不能扣除;⑤违反税法规定而支出的滞纳金20万元不能扣除;⑥非广告性质的20万元赞助费支出不能扣除。(3)综上所述,该酒厂200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200-4000-40-20=2140万元应纳所得税=2140*33%=706.2万元2.某企业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在对各项收入予以调整后,得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万元,并按此数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495万元。但当税务机关核查时,发现该企业已有一笔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捐赠的款项100万元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未作调整。2请分析并计算企业应补缴所得税税额。2题:⑴将100万元捐赠从营业外支出中剔除,计入所得所得额=1500+100=1600(万元)⑵捐赠扣除限额=1600*3%=48(万元)⑶应纳税所得额=1600-48=1552(万元)⑷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552*33%=512.16(万元)⑸应补缴所得税额=512.16-495=17.16(万元)3.某企业在2003年获得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其产品销售成本为23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为55万元,发生各种费用70万元,其中,包括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7万元(利率同金融机构),受让专利权的支出1万元,为帮助某国有企业发展捐赠3万元,业务招待3费2万元。此外,该企业的营业收入为20万元,营业外支出为15万元,其中包括交给税务机关的滞纳金3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6万元。分析并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3题1、产品销售成本为23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为55万元可以税前扣除。2、各种费用:(1)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7万元(利率同金融机构),受让专利权的支出1万元,可以税前扣除。(2)为帮助某国有企业发展捐赠3万元,不能税前扣除(3)业务招待费2万元,可以全部税前扣除。因为:旧企业所得税法: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全年销售(营4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超过1500万元,不超过该部分的3‰。3、营业外支出:交给税务机关的滞纳金3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6万元,不能税前扣除。4、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500-230-55-70+3+20-15+3+6)*33%=53.46万元4.某企业2004年的经营情况如下:产品销售收入36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万元,销售成本14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20万元,管理费16万元,销售费用4万元,财务费用0.4万元,产品销售税金15.6万元,营业外收入14万元,营业外支出10万元,投资收益12万元。请计算该企业200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4题:52004年企业应交纳的所得税为(360+40-140-20-16-4-0.4-15.6+14-10+12)*33%=72.6万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