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合同编号:FR2017011901签约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生产的LED灯具产品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双方平等互利为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明细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盏)单价(元)合计金额(元)1LED灯具GRCL-ST1201150998200合计人民币玖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998200
00)该产品质量符合本厂技术标准,本产品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保修期限为贰年(自甲方施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如无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之情形的,售出货物不得退换,也不得拒收货物
二、技术条款要求(1)LED灯具芯片采用知名品牌;(2)LED路灯灯具120W;(3)灯具相关色温CTT:≤5000K(标称值)(4)灯具光效LPW:≥80lm/W(5)灯具温升△T:LED热沉-环境≤30K;(6)防护等级:≥IP65;(7)整灯使用寿命:≥30000h;(18)功率因数:Cosφ≥0
95;(9)显色指数:Ra≥65;(10)驱动电源效率:≥0
89;(11)驱动电源具有过温保护功能、过载保护功能、抗(12)灯具采用光源模块化和电源模块化设计,便于维护;三、货款结算方式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一次性支付全款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乙方应提供增值税发票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收到货款之日起20日内
2、交货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宁海二里5号
甲方指定黄绍清(联系电话:13850005641)作为货物签收及检验人员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的承担1、运输方式:汽运
2、运输费用的承担: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办理好相关运输凭证,并将运输凭证传真至甲方处,便于甲方及时做好货物跟进
六、交货时提供的资料交货时,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所有随机资料,包括产品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