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银河湾花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业委会代表:;住所地:;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联系电话:;1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南京市银河湾花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名称:;2、物业类型:;3、坐落位置:;4、占地面积:;5、建筑面积:;6、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二条物业共用部位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包括: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2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传达室、设备机房等
第三条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污水井、垃圾中转站、信报箱、上下水主管道、落水管、公共烟囱、共用照明、天线、水箱、水泵及高压水泵房、楼内和地下车库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电梯、配电系统、供水系统、防雷避雷设施、各类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设施设备及器材、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四条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地的清扫,垃圾的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第五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管理和养护
第六条共用道路机动车辆行驶和共用停车位的管理
第七条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第八条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九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包括: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设施设备档案、住用户档案、管理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及各类使用说明书等
第十条因物业及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的,乙方告知甲方,按照本市物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维修资金承担或者由业主按照物业面积分摊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对甲方认定的物业管理区域急需新建和维修的,在明确符合维修基金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维修项目,由甲方通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