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今日说法观后感今日说法观后感3篇看完一部作品以后,肯定有许多值得共享的心得吧,是时候写一篇观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千万不能认为观后感随意应付就可以,下面是我整理的今日说法观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今日说法观后感1生命,是一切的基础。没有生命,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切。然而,不珍爱生命的现象却时有发生。第1页共15页徐安琪是一名高三学生,18岁,成果在班里中上等。她曾屡次在服装店偷衣服,她最终一次在格仔店偷过后,店主晓青在网上发起“人肉搜寻”。然后,安琪被迫到服装店致歉、还钱。她对家长、同学隐瞒真相,最终,她跳河自杀。的怀疑下觉得无脸见人,或许是“人肉搜寻”后社会人士的评论更使她羞于见人。值得留意的是,非警方同意的“人肉搜寻”是侵权行为,它使人们的姓名、照片、电话、住址等几乎一切信息暴露无疑。无论如何,最终的结局是可悲的。由于她的心理承受力差,对生命的漠视,给亲人留下了无边的哀思。珍爱生命,不仅是不妄意轻生第2页共15页还是做一些对他人和社会有益的事情,体现自己生命的价值。珍宝回家今日,我像平常一样打开电脑,观看起《今日说法——珍宝回家》。《今日说法》这是个法制节目,它赐予我很多课上学不到的法律学问。这次,他在讲解并描述的是一个叫王恩的小男孩,今年3岁。王恩一岁的时候,就被人拐卖了。当时,王恩的父亲早年去世,在被拐卖的那天大清早王恩的爷爷奶奶因难过过度也离开了人世。家里,就剩下王恩的母亲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恶的人贩子从窗户爬进来把王第3页共15页恩从妈妈暖和的怀抱中偷走了,卖给一座重男轻女的村庄中一户人家??“珍宝,你回来吧!”王恩母亲心中千呼万唤,她和王恩的舅舅始终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时候,他们唯一的路就是一同找寻王恩??于是,他们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最终,经过各种线索、推断,还有DNA鉴定,王恩最终回到了亲生母亲的怀抱。明显,王恩对妈妈很生疏,而此时王恩的母亲正连忙找寻胎记。人贩子,你不该放开法律挚友的手!法律,他有着明示作用,他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你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行以做第4页共15页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你学习了吗?正与邪、善与恶,你都明白吗?或许,你连“法律”这个词都读不懂?依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14周岁以下的是“儿童”,拐骗是以欺瞒、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限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拐儿童的犯罪行为,使我们儿童失去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你快省省你那根想拐儿童的脑筋吧,你快看看我国法律里的《刑法》吧!同学们,请紧紧握住法律挚友的手,与法同行!法律,他是我们第5页共15页的好挚友!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得到了保障,使我们的生活井井有条,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让我们健康成长!今日说法观后感2今日中午的今日说法题目是:火车究竟算啥东西?这句话看起来很怪,但是看完节目,你就会感慨,不是火车算啥东西,而是究竟执法部门应当以什么为重?是以民心为重,还是应当以生冷的法律为重?事务的过程也许是这样的:20xx年某月某日南京的一位女士下班回家晚了,没有赶上第一趟19点的火车,在赶其次趟22点的火车第6页共15页回家时,因为嫌人多焦急赶车没有从进站口进站,而是选择抄近道钻铁路护栏,导致自己被火车撞死。事发之后,其年逾七旬的老母亲觉得女儿是因为在上下班途中出事的,单位应当以工伤判定给女儿一个说法,但是该女士单位的人事部门和当地劳动局均认定该女士被撞死不应被认定工伤,理由是:第一该女士没有按点赶下班的火车,其次该女士有钻越护栏行为,第三也是引起劳动部门和受损害家庭的争辩的焦点是:根据现行的道路交通平安法和工伤管理条例看,火车没被道路平安法规定为机动车,所以单纯依据道路平安法看,该女士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职工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损害,故不能被认定工伤。第7页共15页该死者老母亲的老伴13年前去世,女儿与妈妈相依为命,老妈妈不能接受女儿在下班途中回家遭受车祸一事,更不能接受的是孩子不在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