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法心得体会依法治林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方针之一,是我国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法律保障
林业法是依法治林的基础,没有林业法,依法治林就会成为无源之水,依法治林能否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林业法的完善与否
一、林业法的概念我国经过五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初步形成以《森林法》为核心的林业法律体系
在这个体系中,不仅包括林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且包括林业法律和部门规章,因此,简单地将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通称为“林业政策与法规”是不科学的
而将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等用“林业法”来统称,其科学性则是显而易见的
为此可以将林业法定义为:林业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有关林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林业法与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一)林业法与林业政策的联系与区别林业法与林业政策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林业政策是林业法制定的依据和指导思想;林业法的内容通常由林业政策转化而来;林业政策有助于林业法的实施;林业法对林业政策具有约束作用
林业法与林业政策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在制定机构上,林业法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只能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者认可,而林业政策的制定机构既可能是国家机关,也可能是党的领导机关
在表现形式上,林业法有自己特定的表现形式,通常表现为法典或者单行法律法规,内容以规则为主,具有确定性和规范性特征,能够对权利义务关系加以有效调整;林业政策通常表现为纲领、决议、指示、报告等,内容以原则性规定为主,具有号召性和指导性特征,可能只规定行为的方向而不规定行为的具体规则
在实施方式上,林业法依赖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林业政策则依赖党纪或者政纪来保障实施
在稳定程度上,林业法具有较高的稳定性,而林业政策具有一第1页共4页定的灵活性,常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而随时调整
在法律效力上,林业法虽然是以林业政策为依据制定的,但它一经生效,便具有高于林业政策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