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干部竞聘演讲)定文镇委员会关于镇机关干部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为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的培养选拔,促进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结构,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根据《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犍委组发【2010】20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鲜明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从制度上保证把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选拔出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人才队伍,为定文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按照中共XX县区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犍委组发【2009】14号),县委委托乡镇党委管理审批的乡镇机关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
竞争上岗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或县编委办批准的职位及职数配备
三、资格条件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符合竞争职位的条件
1、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第1页共4页本资格条件
2、任职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3周岁、女不超过48周岁,新任中层干部不超过45周岁
3、一般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应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在同一正职岗位连续任职满10年的不能竞聘该职位
7、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不得参加竞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