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环境政策规定工作汇报为了切实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全市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保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宜府办发[20XX]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企业检查实行备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XX]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涉企收费“三零两减半”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6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颁发企业一牌两卡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整治专项自查活动,现将工作汇报如下: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我局及时成立了市优化投资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局班子成员认真研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及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不利因素,按“双优办”的要求,提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意见,为我局服务全市各项工作起到了积极有效的组织保证
二、提高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认识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机关效能年”活动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原则,围绕依法行政,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采取明察暗访、聘请评议代表召开评议座谈会、开展调查研究、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认真查找在行政执法、优化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确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着力打造“森林”的总体目标,我局一是抓好“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的系统化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用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工作;二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变工作作风,整体提高民警业务素质;三是建立机制,充实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发展;四是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争创优质服务部门”活动,第1页共2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环境,事事关乎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