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总结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省委省政府狠刹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八条禁止的要求、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深入持久地纠正四风问题,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营造欢乐、和谐、节俭、廉洁的节日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重申以下要求:一、严明纪律,自觉执行九个不准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在中秋国庆期间自觉执行九个不准要求:不准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准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银行卡和贵重礼品;不准上下级和单位之间相互宴请;不准用公款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各项活动;不准举办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不准参加由企业出资的联欢、宴会和抽奖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不准公职人员使用公务车辆或擅自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用于个人迎来送往、探亲访友、休闲旅游等活动;不准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加强教育,增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指示及上级纪委的有关要求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违反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