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结2013年,安福寺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材等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在全镇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制定计划,明确节能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保证节能工作的顺利实施,镇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福寺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福寺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确定了节能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制定了节能的主要措施,保障了节能工作的顺利实施。二、完善节能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镇致力于逐步建立节能降耗长效机制,逐步完善机关用水用电管理、车辆管理,办公设备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了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耗统计,如实记录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使节能降耗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三、开展节能宣传,提高节能意识。认真做好节能宣传教育工作。每月利用一个早会的时间组织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有关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政策规定,教育大家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升油、每一张纸、每一支笔、每一分钱,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习惯。通过网站、宣传栏等,广泛宣传了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倡导“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节能理念,增强机关干部的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营造人人节约、事事节约、环环节约的良好氛围。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