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乡镇民政工作总结和XX年工作思路2014年,全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创建现代民政示xx县指标体系
大力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双拥优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专项事务管理等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工作完成情况(一)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提高了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保障标准
根据省市和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经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讨论通过,从2014年7月起,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30元,农村低保从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60元;集中五保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6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400,分散五保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4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800元;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和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参照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同步调整;集中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60元;分散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9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00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10元
2014年度,全县共发放城镇低保资金356
9万元,农村低保资金3483
3万元,农村五保供养经费3021
2万元,孤儿养育经费148万元,城市“三无”老人供养经费39
强化了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
对救助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对新增城乡低保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
积极探索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现了与县人社局联网,可实时查询申请救助家庭成员缴纳养老保险、领取退休金、养老保险金、失地农民保险金等情况;对申请救助的家庭实行了手工核对,对因家庭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发生变化的救助对象及时进行核减
2014年全县共新增城乡低保对象593户1303人,农村五保对象135人,孤儿4人;核减城乡低保对象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