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总结活动总结为了深入做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普及工作,根据昆石路政大队稽查科关于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通知,紧紧围绕公路安全保护的基本方针和重要原则,以《条例》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为重点,让我中队人员全面了解《条例》的基本要求,深刻理解和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全面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增强公路保护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公路安全保护职责,切实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我中队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宣传,开展各项活动,总结如下:一、梯次推进,层层学习,组织中队全体人员学习《条例》精神。按照多线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统筹策划,精心组织,做到人手一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并通过组织学习、开展座谈研讨等方式使中队职工特别是公路执法人员短时间内熟悉和掌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二、深入宣传,走访辖区路段村镇进行宣传。我中队由中队长亲自带队,深入辖区路段周边村镇进行宣传,并结合公路安全隐患的治理加强对《条例》的宣传,使《条例》的精神和内容深入民心。三、加大宣传力度,粘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活动期间,我中队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宣传标语,到沿线村镇粘贴宣传,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条款,广泛深入地普及公路安全保护知识,营造声势浩大的宣传氛围。围绕为期20多天的《条例》宣传活动,我中队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深入村镇宣传,增强宣传效应。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不仅加强了我中队人员自身队伍的建设,更使《条例》在我中队深入人心,从而形成爱路护路、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取得较好的成效,此次活动也更将有利于我路政员更好的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昆石高速公路宜良路政管理中队第1页共6页2011年7月5日第二篇: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贯工作《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我厅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从5月1日起,到今年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5月1日起至5月31日,重点进行动员部署,抓好思想发动,为贯彻实施《条例》打好基础;第二阶段从6月1日起至7月1日,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方案、完善措施,并集中开展宣传工作;第三阶段从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进行总结验收。为使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全面熟悉和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重要内容,着力提高路政工作效率和执法人员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保护路产路权的观念和意识,切实保护全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成果,我厅制定4项措施加以推进落实:一是认真学习,吃透精神。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通过组织学习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要把学习《条例》纳入本单位“六五”普法计划,坚持长期和系统学习,切实吃透《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努力提高运用《条例》指导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大力普及,广泛宣传。要求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按照交通运输部安排部署,在6月1日至7月1日期间,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载体活动,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普及公路安全保护知识;三是认真调研,查漏补缺。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针对《条例》颁布后,可能出现的与以往制度规定相抵触、贯彻执行难等现象,深入基层单位搞好调查研究,认真查摆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积极整改,及时提出规范性文件修订意见;四是加大公路保护力度。要从公路交通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和强化公路管理职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上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公路管理机构的执法活动监督。第2页共6页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公路保护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公路保护制度落实到位。第三篇: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