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xx市司法局在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中有更大作为,在推进平安福州、法治福州、队伍建设中有更大作为,医患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为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新福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10月31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岳等省、市领导视察调研市医调中心、曙光教育服务中心,对医患纠纷调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全系统共有8个集体、19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21个集体、46位个人受到厅局级表彰,其中市局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市法律援助中心连续三届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一、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努力拓展调解领域,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形成了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力拓展调解领域,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形成了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173个乡镇(街道)2690个村居均成立了调委会,“六有”率100%,其中xx县参评“全省人民调解先进县”,15个镇街参评“人民调解先进乡”,160个村居参评“人民调解先进村”,15名个人参评“人民调解能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3次集中排查活动,全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3180件,调处41868件,调处成功39893件,调处成功率95%。二是健全完善调解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互动,在全省率先启动检调、诉调、公调对接机制,办理对接案件846件,拓展人民调解广度和深度。会同市综治办等单位,对环保局、民政局等9个单位以及12个县级人民调解中心进行专项督导,推动11个行政部门成立行业性调委会。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新闻媒体上宣传典型案例,市局课题组《关于加强xx市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建设的思考》被市委《福州调研》刊发。第1页共7页三是强化医患纠纷调解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现场应急处置、远程会商系统、助理调解员等工作机制,定期邀请省市综治、公安、卫生等部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提升工作合力。全市共接访医患纠纷投诉445件,其中市医调中心接访247件(涉及患者死亡的重大纠纷92件),立案176件,结案159件,结案率90%。所有已调处的医患纠纷,未发生投诉及协议反弹现象,受到了省市领导和医患双方的好评。二、提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预防减少重新犯罪。一是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罪犯10843人,现有在矫人员5335人;重新犯罪22人,重新犯罪率0.2%。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继就罪犯交付接收、职务犯罪罪犯管理、经费使用、警务保障等执法环节,制定出台13项配套制度,增强执法监管统一性。在全省率先启用信息化系统,配备定位手机4038部,实现信息化监控。建立市县两级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抽查核查5013名社区矫正人员及2万多条信息。手机定位抽查问题率逐月平稳下降,从4月份的30.38%下降为14.24%,其中越界现象基本杜绝,人机分离、关机等问题均明显减少。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集中走访排查社区矫正重点对象413名,逐一落实重点监管和个案教育。严格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全市303名社区矫正人员受到警告处分,78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41人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探索引入心理教育机制,定期开展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心理渲泄等活动,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组织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对市区新入矫罪犯进行初始阶段集中教育1000多人次。二是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全市安置帮教对象19873人,安置率98%、帮教率99.9%;重新犯罪160人,重新犯罪率0.8%。规范无缝衔接机制、安置就业基地建设,已接回刑释解教人员1283人,建成安置就业基地79个,实现安置就业246人次,其中长乐、福清安置就业基地覆盖辖区所有乡镇(街道)。在全省率先建立集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