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讲话稿对新《义务教育法》中“教育均衡发展”的认识XX省XX县区第三小学梁有丰【中文摘要】近几年由于教育改革和资源整合,农村学校进行网点布局调整,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各学校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仍然存在,与城市学校教育发展的对比,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象就更加明显
本文试从“转变领导‘决策观’,打破壁垒保护界限;树立‘大资源观’,突出人才共享策略”两个方面来阐述在农村教育教学中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关键词】新《义务教育法》教育均衡发展资源共享义务教育在基本普及之后面临着如何更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问题,均衡发展成为教育发展的新方向、新目标,这一点已由新《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新《义务教育法》第六条明确要求,“国务院XX县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促进师资力量均衡发展,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
”为了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我镇“十五”期间进行了学校布局调整,合并9所薄弱学校,原有的14所学校被整合为5所
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各学校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仍然存在,与城市学校教育发展的对比,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象就更加明显
如果要使我镇的教育发展向着“均衡的发展”目标迈进,首先要从以下两方面开始着手进行:1
转变领导“决策观”,打破壁垒保护界限我镇学校布局调整后,有的学校利用优质教育资源,教育第1页共2页教学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有的学校教育资源也比较雄厚,但利用率不高;还有的学校教育资源相对薄弱,也制约了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可以说,各学校领导还是各自为政,孤立发展,这就造成了同一地区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象出现
要想改变这种“不均衡”的现象,同时,由于在短时期内无法大量增加资源总量的现实情况下,就非常需要各校领导站在“教育均衡发展”这一全局观念的高度上,打破各校壁垒保护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