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细则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2
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XX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3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4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1)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材料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XX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社会保障卡,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已婚或者未婚但生育、收养过子女的申请人,提供计划生育证明;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声明
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流程安居型商品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购:(一)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XX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其他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材料;(二)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第1页共2页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
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三)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