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上半年工作总结2010年上半年,在XX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人口计生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的不懈的努力下,使我县的依法管理、奖励扶助政策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搞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在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是实现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思想基础,县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定期对各14个乡(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全县人口计划生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次,参训人员达230余人,并进行了考试。通过培训,使他们真正的掌握在处理计生案件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处理好计生案件,从而提高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执法水平,真正的达到执法中无错案、无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规范了依法行政的程序,县人口计生委对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板面、制度、文书进行了规范,根据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的工作要求对案卷的评审成立了评审组,对全县14个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审规范。二、严格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对计划生育非诉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根据市、县人口计生委的工作安排,在县人口计生委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法院的积极配合下,县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与法院行政庭配合,对各乡(镇)上半年上报的强制执行案件进行认真的审查登记,签署意见,然后强制执行。通过对案件的执行,起到了震动作用。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三、落实奖励扶助政策为了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的奖励优惠、优待政策,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工作意见》和《关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和救助计生困第1页共4页难家庭实施意见》组织人口计生、教育局、卫生局、金融、科技文化等县直相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把落实新标准独生子女父母20元奖励费作为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按照新标准发放了奖励费,发放方式采取了在信用社建立账号,办理存折,在各乡(镇)信用社都能取。县政府于2010年4月22日在县城文化广场隆重举行新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首发式。XX市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炳华、张永智、市人口计生委财务科科长韦万超、政策法规科科长卢云、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郅书安、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常宏凯、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韩进官、县人大副主任连建忠、县政府副县长刘居天、县政协副主席强壮出席首发式,县直各单位领导以及各乡(镇)主抓人口计生副职、人口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及受奖励的独生子父母代表1200余人参加首发式。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意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宣传贯彻、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确保落实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县财政拨出专款175多万元,2010年5月19日——20日由县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杰带领县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财务等在全县统一发放2010年上半年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100%。这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2010年上半年共落实奖励扶助对象431人、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对象11人、特别扶助对象12人、低保对象生活补贴21人。2010年确认国家奖励扶助对象548人、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对象16人、XX市奖励扶助对象388人、特别扶助对象15人、低保对象生活补贴56人。为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76人进行了奖励10分。我们要求每个乡(镇)财政年初一次性按照独生子女光荣户数和应支付奖励资总额直接汇入乡(镇)信用社,信用社按照花名册分别存在独生子女光荣户家庭账号,一次性发放。开辟了“绿色通道卡”,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必须享受优惠优待政策,对持《优惠优待证})手册户,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给予落实相应的优惠政策,并把落实项目、帮助贷款时间等内容汇入手册。第2页共4页四、积极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小康工程工作计划生育“小康工程”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人口计生部门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须形成党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