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民政局临时救助工作参考总结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x2021临时救助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一、2021年工作(一)根本情况2021年12月2日,县政府应上级要求发布了《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施行方法(试行)》
当时,临时救助资金被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初始县级基金按照该地区户籍人口不低于2元的标准筹集
县财政预算为每年100万元
2021年4月,按照省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民政办[2x1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施行方法的通知》的要求,我县于2021年4月14日发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施行方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临时救助制度,规定乡一级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为300元,县级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为3000元
县级临时救助资金由县财政按照县辖区内户籍人口不低于每年2元(2x2021县财政预算150万元)的标准筹集
乡级临时救助资金由乡镇自行筹集,县级给予适当补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开展“应急救援”试点工作的安排,我县在7月被省市确定为试点单位后,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施行方案的通知》年9月25日(杭政办[2x14号)发布,规定县财政按全县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安排临时救助(包括“应急救助”)资金(县财政预算为每年2000万元)
据统计,1月至12月,县级共批准临时救助行动1379项,总支出265
1-6月县级批准的临时救助资金通过银行社会化拨付到乡镇民政办公室,7-12月县级批准的临时救助资金全部由县级民政局通过银行社会化拨付,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此外,县级拨出58万元给乡镇审批临时救助补助
其中,县级临时救助如下:对家庭的临时援助
(1)按照户籍性质,城市家庭63户,农村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