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回头看促整改经验交流在审计署全面部署、系统统筹审计各方面工作,全面贯彻《审计法》,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新形势下,审计机关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纳为重点,明确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应审必审、凡审必严、严必问责,形成良好的审计监督的体制、制度和机制,审计全覆盖形成网络
审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审计程序,对纳入审计计划的项目都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结果报告》,区别审计中不同程度问题,采用《审计专报》、《审计要情》等方式,形成书面审计意见
但被审计单位怎么认识、怎么对待审计报告呢
面对这些认识和看法,审计机关又该如何应对和处理呢
作为一个基层审计机关的老审计工作人员,我有如下几点思考
总体看,被审计单位对待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重视不够,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只是少数,大部分时候面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被审计对象大多表现为如下几种情况:一是经济责任审计,多以离任审计为主
被审计对象已离开原工作岗位,只要没有被移交的线索、没有被问责追责的问题,当事人就万事大吉,改不改、怎么改,他已不关心关注了
新上任的同志知道了存在的问题,总觉得与己无关,象征性召集相关人员,由他们去整改,重视程度、关注力度、整改进度大打折扣
二是政府投资审计,业主是被审计单位,但应对审计的往往在施工方
业主单位认为只要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评审等程序到位,其他问题都是施工方的,认识深度不够,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只在乎是否审减工程量、审减投资额,不在意日常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
三是民生政策性资金专项审计,都会认为涉及单位多、横向纵向广,对审计出的问题认账、认可,但对审计整改,特别是追款、退赔、问责有畏难情绪,如何没有督促跟踪机制,有的被审计单位面对审计决定则是能拖就拖、能躲就躲,赖皮几第1页共3页个月就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