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人社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科工作总结2014年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管理科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目标,以贯彻劳动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坚持“三方”协调机制,稳妥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县经济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和谐
现将2014年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阳光仲裁工程
一是建立分类处理机制
根据争议大小、矛盾轻重缓急,分类分级处理,小争议、小矛盾由企业调解委员会和基层调解委员会处理,较大的争议或集体案件,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调解未果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处理
二是建立全程调解机制
我们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把调解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主线,案件受理后,首先进行调解,并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中
案前、案中、庭前、庭中、裁决之前全程调解,把调解方式作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最优选择
三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制定全县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对于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速报告、快解决、保稳定,防止群体性突发恶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2、坚持依法办案,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
科室建立包括学习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工作上在已建立三方办案制度等有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六项制度,即公开办事制度,仲裁告知制度、试行当庭裁决制度、聘请兼职仲裁员办案制度、三方办案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
将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办案程序流程、仲裁员工作职责等上墙公布,同时,在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时,一次性告知劳动仲裁败诉风险、权利和义务及仲裁庭组成人员等,让当事人一目了然,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提升了办案效能,提高了工作质量,受到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