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总结2014年,我院侦查监督科在上级院的指导下,在县委及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xx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68件353人,与去年同期的263件354人相比,件数上升1
9%,人数下降0
经审查后批准逮捕187件228人,与去年同期的192件244人相比,分别下降2
6%;不批准逮捕79件123人,分别占受案总数的29
监督立案22件28人,立案监督后作出有罪判决18人
监督撤案25件
纠正漏捕23人,纠正漏捕后作出有罪判决23人
纠正违法46件次,与去年同期的15件相比,上升206
制发《检察建议书》7份
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5人
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办理案件12件
二、主要做法1、严格适用逮捕措施,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始终坚持以案件质量作为审查逮捕工作的生命线,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保障人权
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捕的精神,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捕可不捕的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以及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经达成民事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在取得受害一方的谅解后,均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
2014年,我院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23人,占受案总数的34
2、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应当不立案而立案的案件及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和《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或撤案
2014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28人,撤案25件,监督效果显著
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采取口头纠正与发出《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