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0年“生猪价格险”工作实施方案XX县2020年“生猪价格险”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XX县生猪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促进农民增收,根据《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XX省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聚焦脱贫攻坚,大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优化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全县农业保险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逐步实现有灾保成本、无灾保收益;聚焦农险服务“最后一公里”,多措并举引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保,力争实现愿保尽保,参保主体风险保障获得感大幅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各镇办要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农业保险规范、可持续发展;坚持市场运作,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要以市场化运作为依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健全市场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化解机制,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市场发展;坚持自主自愿,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办机构、各镇办均要坚持自主自愿,依法合规参加农业保险;坚持协同推进,各镇办及县直相关部门和经办机构要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职,协作配合,狠抓落实,共同推进农业保险稳步开展
二、工作措施(一)参保主体、条件、险种和责任1
一般养殖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规模化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县域内育肥猪养殖户
生猪价格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当投保生猪的平均市场价格低于约定保险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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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平均市场价格以保险期间XX省农业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