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参考总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情况的报告现将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一、完成主要工作(一)制定施行方案
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川城乡治〔2021〕1号)和遂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遂市整治〔2021〕1号)要求,制定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202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施行方案的通知》(遂环发〔2021〕4号),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的、工作内容和组织保障体系
(二)加快我市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进度
2021年4月,市委副书记杨天宗在遂委督办〔2021〕42号文件中批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核心和关键在治理根源上
明确三县两区要加大小河流综合治理
按照天宗书记指示,我局成立专门工作组,下发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小流域水环境污染调查工作的通知》(遂环〔2021〕101号),要求我市三县两区现场摸底所辖范围内所有小流域水环境情况(包括各乡镇的生活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
6月初,局党组召开党组会,对各县区上报的小流域水环境情况进展分析、汇总,并以大英县郪江河和射洪县沈水河两条具有代表性的小流域作为污染治理试点,于7月编制《遂宁市重点小流域污染治理方案》,呈市委、市政府审议
目前,各县区正按《施行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三)督导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进度
2021年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分三项内容:重点示范区、典型带动区和国控出川水质断面环境综合治理
涉及三县一区(射洪县、蓬溪县、大英县和船山区)11个乡镇30多个村,投资总额4500余万元,其中中、省补助专项资金2472万元
1-8月,我局对综合整治工程进展了5次督导
目前,工程按工程进度持续推进中
二、存在的主要征询题(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点多、面广,治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