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军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创新路径【摘要】自1985年至今我国高校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整30年。作为学校国防教育的重要形式,军训曾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新形势下却出现了诸多问题,面临着严峻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唯有教育行政部门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加大经费投入,解决专职军事教师的发展前景问题,并调整国防教育课程的实施顺序,才能破解难题,走出困境。【关键词】高校军训存在问题创新路径【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10(2020)35-0138-02一开展学生军训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对学生进行军训是我国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八章第四十五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200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都对学校国防教育做了明确规定。1985年教育部和总参谋部等六部委联合发文,通知在部分高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试点工作。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2001〕48号文件),自此我国高校及高级中学的军训工作全面展开。二高校学生军训工作存在的问题30年来,经过有关军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的共同努力,我国高校学生军训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道路。但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社会各界及学生都对当前的学生军训模式颇有微词,出现了诸如形式主义、脱离实际、陈旧老套、目的不明确、僵化刻板等说法。作为高校专职军事教师,笔者深有感触,主要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行政部门尽职不力国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有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部门,但有些教育行政部门尽职不力,干脆把权力下放给军事部门的学生军训工作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办公室,相关政策和检查考核标准全由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来制定。由于军队和学校是两种属性不同的工作体系,军事部门在制定政策与标准时过多地考虑了部队的因素,或者说不了解学校特别是高校的实际,难免制定出一些与高校办学、办公实际格格不入的标准、办法等,使得学校在执行时有很多无奈。2.相关军事部门尽职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相关条款规定: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学校组织学生的军事训练。但新形势下军事机关在协助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军事训练时出现了诸多问题:一是承训教官难以落实。我国高校新生入学时间一般为八、九月份,各学校都在新生入学时集中进行学生军训,而八、九月份又是部队集中野外驻训或军事演练的时间,很难保证有相当数量的军人到学校承担学生军训任务,这样就出现了一名教官负责二三百名学生的军训工作,训练效果可想而知。二是训练内容无法落实。虽然各省负责学校国防教育的相关部门在每年初都下发了当年学生军训工作指示,指示里也明确了各校承训教官及大纲要求的训练内容,但却很难落实。承训部队没有检查监督等制度制约,很难按训练计划施训:首先在接受承训任务前不会抽出时间对专人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训练期间及结束后也不会有相关部门的人去检查训练情况及结果,这样就出现了什么好训训什么的情况;其次在自身任务紧张的情况下,部队不可能也不会把军政素质好的训练标兵派去学校,派去的多是后勤兵或新兵,他们自身军事素质不过关也没有组织训练的经验,站在学生面前只会示范不会讲解,学生稍稍有动作便会面红耳赤。三是有关军事部门插手太多。在部队军事训练任务重的情况下,学校想要凭借私人关系联系承训教官已不可能,必须要通过军事部门统一协调解决。正是因为教官问题,有关军事部门开始插手学生军训工作,如统一军事理论课教材,统一学生军训服装等。3.学校方面被动应付军训作为学校国防教育的主要形式,曾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现在军训的效果越来越差,难度却是越来越大。除队列训练外,大纲要求的战术、射击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