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乡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强化岗位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努力做到干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乡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制度,请全体乡干部参照执行
一、严格签到、签退制度1、乡干部上下班实行考勤登记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午在8:15分钟以前签到有效,下午提前15分钟以内签退有效
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30元,每旷工一次罚款50元,严禁代签等作弊行为发生,一经查实,代者和被代者分别按缺勤和旷工论处
2、乡干部因公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一天内需经分管领导提供证明,否则按缺勤论处
3、凡各种会议或重大活动点名迟到的罚款30元,缺席的罚款50元
因工作原因不能到场的,班子成员应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其他干部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再由分管领导向点名组织者解释,若分管领导不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解释,其他特殊情况由党委研究决定
4、坚持对全乡干部实行日考勤、周通报、月公布,并将考勤结果列入年度考核
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迟到早退累计20次以上的,只能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旷工5天以上的,定为不称职
5、在日常考勤管理中因违纪受到县以上部门处理的,除按照上级处理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1、乡干部因生病、婚事、丧事、探亲、休假、生育、妊娠、哺乳等原因请假时应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向乡党政办公室办理正式手续,请假一律以书面形式进行,其它形式无效
2、乡干部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批(特殊情况事后补交假条)
请假一天以内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乡长审批;如是班子成员请假,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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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经书记同意
假条经审批人签字后,统一交党政办留存备查
3、全年请事假时间累计超过10天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累计超过20天的只能评为基本称